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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作古典家具(一)

 

 

仙作古典家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仙作古典家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产品质量明示卡、包装、贮存与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仙作古典家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4893.1  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2  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3  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4  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8  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GB/T 4893.9  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

GB/T 6491-2012 锯材干燥质量

GB/T 5296.6-200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T 28010-2011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仙作古典家具 classic  Xian  furniture

在造型风格和结构特征上具有福建仙游区域传统文化特色的家具体系。

3.2

榫卯 tenon-and-mortise work

是指采用凹凸结合的方式连接不同木制构件,达到结构上严密结实,木制构件上突出的部分称“榫”;安装榫头的孔眼,叫做卯,榫卯是榫子和卯眼的合称。

注:仙作古典家具沿用传统的榫卯形式。

3.3

    榫卯结构tenon and mortise structure  

是指古典家具各构件之间的结点以榫卯相连接,构成富有弹性的框架。

注:使用榫卯结构相互连接,是仙作古典家具最重要的结构特征。

3.4

雕刻 carving

雕刻,是、刻、三种创制方法的总称。

注:仙作古典家具以圆雕见长,综合运用阴刻、浮雕、透雕、丝翎檀雕等多种手法和技艺。

3.5

生漆涂饰 chinese lacquer process

是指采用生漆为原料,采用传统手工技艺在古典家具表面进行反复多次打磨擦漆的工艺过程。

注:生漆涂饰是仙作古典家具主要涂饰技艺。

3.6

烫蜡 polish with melted wax

将熔化的白蜡(取自蜂蜡等)烫在家具表面的工艺过程,称为烫蜡

4    要求

4.1 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

4.2 各等级的产品用材和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产品用材和外观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要求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1

用材要求

产品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2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含水率应为8%至产品所在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1%

3

虫蛀木材应经杀虫处理并经修补,不应使用仍有活虫侵蚀的木材

4

结构件无嵌补,无拼接,内外无边材

产品正视面的用材应无边材(无拼补);其他部位零部件表面边材应不超过该零件表面最宽处的5%(宽度小于8mm的边材不计)。榫卯结构处应无边材。结构件无拼补无边材;其它面拼补不超过该零部件表面积的5%

产品正视面的用材应无边材;其他部位零部件表面边材应不超过该零件表面最宽处的10%(宽度小于8mm的边材不计)。榫卯结构处应无边材。

正视面拼补不允许,其它面拼补不超过该零部件表面积的10%

5

正视面不允许有裂缝

裂缝≤1mm允许,但应刮补

6

正视面≤10mm的活节允许,个数不超过2/㎡,死节不允许

正视面≤10mm的活节允许,个数不超过每平方米5/㎡,死节不允许

正视面≤10mm的活节允许,个数不超过每平方米8/㎡,死节不允许

7

面板厚度≥12mm

面板厚度≥10mm

8

木工要求

贴面不允许

9

榫卯结合应严密、牢固、最大缝隙应≤0.2mm,不应有松动、断榫、裂缝

10

雕刻图像形象生动,层次深浅合理,底面平整,留线均匀,无残留疤痕和毛刺,纯手工工艺制作,无辅助工艺痕迹,具有难复制性

雕刻图像层次分明,构图比例特征准确,铲地平整,基本为手工工艺制作

雕刻整理效果基本准确

11

木加工应精致细腻,无明显毛刺、波浪型、缺损等加工缺陷;结构件无螺丝和金属钉子,结构连接处密缝无胶线,面板与边框的伸缩缝均匀一致,大小头不允许,伸缩缝间差不超过2mm,可见部分各个组件颜色一致木纹效果相似、纹理协调

木加工应精致细腻,无明显毛刺、波浪型、缺损等加工缺陷,结构件无螺丝和金属钉子,结构连接处密缝,面板与边框的伸缩缝均匀, 大小头不允许,伸缩缝间差不超过3mm,纹理协调

木加工应精致细腻,无明显毛刺、波浪型、缺损等加工缺陷,结构件结合无金属性钉子,木作工艺符合基本要求

12

产品组装后人可触及到的、可导致人体划伤的所有棱角,应在组装前倒棱、圆角、砂光

13

五金配件安装,应齐全、端正、牢固、平整、应无松动、透钉、漏钉(选择性安装孔除外)

14

涂饰要求

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

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泡不允许

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15

蜡面光亮、洁净,浮蜡、纹眼不允许

烫蜡后,蜡面应光亮、洁净,浮蜡、纹眼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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